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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单位员工是什么意思

文章目录:

  1. 企业员工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2. 单位员工是什么意思

一、企业员工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员工的基本权利:
1、受《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
2、依照公司规章制度通过自己的劳动付出取得薪酬及奖励的权利;
3、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享有国家及企业规定的各类福利(如社会保险、各种补助、各类假期等);
4、受双方正式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保护的权利;
5、参加公司的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自己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权利。
员工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用工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2、向公司如实提供与工作相关的个人基本资料的义务;
3、遵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4、完成公司及其上级主管交办的工作任务,并自觉接受上级领导的管理,定期接受公司工作考评的义务;
5、认同特佳公司文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的义务;
6、保守公司机密的义务。
员工合法的维权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劳动者可在自己的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5、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6、劳动者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单位员工是什么意思

单位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员工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体现,现代企业的员工跟以往比较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的素质相对比较高,知识性强。

任何一个企业需要制定规则从而使每一个员工知道管理者对他们的期望。就是说企业要通过建立制度而不是通过人治来建立积极正向的员工关系,从而避免在管理中的随意性。

单位员工具有以下特点:

折叠创造性强。

他们主要依靠自己对新知识的探索和领悟,从而产生对新事物创造的欲望,推动生产的发展、技术的更新,产品的换代,从而使知识资本增值。

折叠独立性强

由于知识型员工掌握企业生产发展所必须的知识,具有某种特殊技能,因此他们更愿意在一个独立的工作环境中工作,不愿意接受其他事物或人员的牵制。

折叠成就欲强

他们不仅想获得一定的物质报酬,更想获得社会的尊重、上级的器重、个人的声望。

折叠自我完善欲望强

知识型员工对知识不断学习、更新,对新技术不断探索追求,以期促进自我完善的意识和自觉性。

法律释义

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现代企业的员工跟以往比较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的素质相对比较高,知识性强。任何一个企业需要制定规则从而使每一个员工知道管理者对他们的期望。就是说企业要通过建立制度而不是通过人治来建立积极正向的,从而避免在管理中的随意性。

员工特点

具有以下特点:

创造性强

他们主要依靠自己对新知识的探索和领悟,从而产生对新事物创造的欲望,推动生产的发展、技术的更新,产品的换代,从而使知识资本增值。

独立性强

由于知识型员工掌握企业生产发展所必须的知识,具有某种特殊技能,因此他们更愿意在一个独立的工作环境中工作,不愿意接受其他事物或人员的牵制。

成就欲强

他们不仅想获得一定的物质报酬,更想获得社会的尊重、上级的器重、个人的声望。

自我完善欲望

知识型员工对知识不断学习、更新,对新技术不断探索追求,以期促进自我完善的意识和自觉性。

    

职工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1]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的群众组织。[2]

1、从属性上看,职工"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包括体力和脑力劳动者。能取得"工资"[3] ,实质就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4] 既包括了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的劳动者,也包括了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形式的临时工、学徒工等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亦属职工的范畴。

2、从范围上说,职工存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其中企业包括我国境内的国有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等的职工。

员工与职工

含义不同

职工,指机关、企事业、其他经济组织中的行政或业务工作人员,职工更有主人翁的意思,在时期,工人阶级是职工的主流;

员工,多指企业中的行政和业务人员,主要存在于公司制的企业中,员工也体现"雇员"这一劳动者与企业的雇佣合同关系,如"某某公司员工",但鲜有"某某建筑(环卫)员工"。总的说来,员工包含于职工中。

将企业职工称为"员工"更为恰当的原因

首先,应打破过去传统的企业职工称谓。"员工"有别于和参照国家公务员行使职能的、事业组织的及公勤人员,才能从根本上抛弃""这一笼统概念,才有利于从职工类别上解决政企分开问题。其次,将企业职工称为"员工",有利于彻底打破企业中"干部"与"职工"的身份界限,从而巩固和完善企业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度。过去,在企业中,有国家干部、正式工、临时工、农民工等。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虽然所有从业人员称为合同制工人,但传统的划分观念依然存在,制约和阻碍着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度的巩固和完善。将企业职工确切定义为"员工",传统的临时工、农民工、打工者等概念就将逐步消失,企业员工的平等地位才能得到体现,这也有利于所有企业从业人员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将企业职工称为"员工",有利于彻底打破传统的职工界限。如今,还有少数人认为自己是过去意义上的正式工、国家干部,企业不会也不应把他们怎样。传统的"职工"意识根深蒂固,引起了一些无端的矛盾与纠纷。通过对企业员工的确切定义,给那些死抱老观念不求进取的人敲敲警钟,增强其竞争意识和紧迫感,使之自醒、自警、自律,自觉接受全员劳动合同制度的管理。

希望文字工具网搜集的关于公司员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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