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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也为悦己者容

我觉得“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实在有些偏狭,男也为悦己者容,丈夫爱美,就是对爱的另一种诠释:珍爱自己,便是珍爱家人,珍爱这份平凡的生活。

有女人数落丈夫邋遢,洗澡、换衣服等还要妻子耳提面命。我呢,恰恰相反,为丈夫过分讲究而哭笑不得。

丈夫其貌不扬,是那种先天不足靠后天来弥补的有心男人。恋爱期间放寒假时我请他来我就读的大学玩,心下也有“相面”之意。他来信婉拒,说是早已和学校计算机中心联系好不回去了,暑假再见。果然暑假不约自来,虽不是高大威猛的帅男子,却也干净利索、一派儒雅,就敲定自己做他的女朋友。待到女朋友成了媳妇,他才老实招认:当年寒假的事是假的!我噌地跳开他怀抱,目眦尽裂:“好哇,你竟敢耍手段骗我?”他忙不迭解释:“岂敢,冬天我怕冷,以我这等‘娇携身躯再裹着臃肿棉衣,肯定不堪人目,吓得不敢见你,夏天就自信些。”我怒气冰释,心里竟涌满感动。

可是婚后该“脱我战时袍,着我旧时裳”了吧,不!他简直还变本加厉地讲究着。对服饰素有眼光的我在他面前彻底服输,人家干脆不劳驾你,凡是自己的衣服,必恭亲去买,质量、式样、做工都有一大堆讲究。就像孔子不食刀口不正的肉一样,如果衣服鞋袜不中意,任你苦口婆心,管它价值若干,丈夫就是不穿!

丈夫身材特殊,裤子须得定做才合身。一日,我夹着衣料和他去找裁缝,他突然说要那种裤边外翻出一寸的样式。我简直要笑掉大牙了:“那是女式,哪有男人穿成那样呀?”他不仅不脸红,反而大跌眼镜地盯着我:“真无知,那原本就是男人穿的。”结果是――裁缝说衣料不够,只能做成传统样式。我乐,他不悦,裤子也束之高阁。过了几天,我打开衣柜,两条崭新的裤子挂在眼前,仔细一看,赫然都向外翻着可恶的边。猛一回头,丈夫正得意而示威地看着我,心里那个气呀!

1999年我有幸参加人生伴侣杂志社在香港召开的笔会。会余,我和一位女友在繁华的弥敦道上流连忘返,在这个素有“购物天堂”美誉的都市里,我阮囊羞涩,没舍得为自己买一块手帕,却毫不犹豫地为丈夫买了一双原价500多港币(当然打了折)的大头皮鞋。塞进我小小的旅行箱就占了三分之一的地方,那叫沉埃我就拎着这双“巨无霸”皮鞋飞泰国,转澳门,去深圳,到广州,最终回到北京,历时月余,一路上都在被自己的善良和无私感动着,并且无数次设想着丈夫惊喜又感动的表情。及至我献宝似的捧出这双历尽艰辛的鞋,丈夫的满脸不屑和口出狂言差点让我闭过气去:“谁穿它呀,这是工地上做粗活的民工穿的鞋1天知道素来呆板的他这会儿想像力怎么这么强,这鞋怎么就成“民工鞋”了?他仍然捏着银子要买鞋。在北辰商场,当看到和我那双样式相仿但质量差很多的鞋都标价500―1000元时,他这才绝口不提“民工”二字了,但鞋仍是试都不试,大方地送给侄儿了。以后每当看到侄儿穿着那鞋一次,心就疼一次:不仅心疼钱,更痛恨他的固执己见。

这不,鞋的烦恼还没消除,袜的问题又来了:丈夫的脚“小巧玲珑”,买男式鞋里的最小码还嫌大。冬天他就总是同时穿两双袜子,夏天他一天要换两次,袜子一律是白线袜。于是,浴缸里每天准确无误地躺着两双脏袜子。我不忍脏袜有碍观瞻,日日捂着鼻子洗净。终于洗够了时一气之下买了两打白袜回来,丈夫喜笑颜开:这下好了,我一天想换几次都有得穿了。

丈夫从“头”到“脚”都平等对待,毫不松懈。谈恋爱时,有一回他烫了蓬松的卷发,朋友们笑他“整个一英俊少年”。年龄渐长,他便让他的头发显示出沉稳来,日日借助摩丝从前向后梳理,纹丝不乱。每逢出门,必是比我更快地站到镜前,对着自己的头左抿右拍,直到觉得无一处不妥帖才放心出去。他的同事取笑他:“罗博士,你的头发蚂蚁都爬不上去。”他一点也不脸红:“所以蚂蚁都跑到你们头上做窝去了。”每月不等到头发长长,他就早早去了理发店。我调侃他:“小姐洗头别有一番好滋味吧?”他倒答得坦然:“给我理发的是小伙子不是什么小姐。”甭管怎么说,我就是对他这一丝不乱的头发很不耐烦。后来他也急了,忽一日下班回来,他站在门外,骇得我半天不敢开门:那一头长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既不是板寸也不是光脑袋的那种“二头儿”,圆圆的脑袋,戴着圆圆的小眼镜再加上八字胡须,活脱脱一个小日本鬼子模样。我顿时后悔起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这等模样还不如蚂蚁爬不上去的好。他则得意洋洋地说:“要不是怕门卫不让我进,我干脆理成个秃瓢儿。”丈夫单位是中央直属的科研部门,进出都是大知识分子,仪表都是一派儒雅,他现在这副模样混在其中,生生就是一个另类打扮,他还嫌不够要理成光头!

丈夫换衣服那叫勤呀,夏天一天一次倒能接受,冬天只要天天有热水他就天天洗,一洗必换全身衣服。以至发展到我一听见热水管响,就条件反射地脱口而出:“你今天不要换衣服了吧?”他也终于忍无可忍:“这家里还有一丝自由空气没有?”然后,哪怕是半夜,他必是从头到脚穿得整整齐齐,在刚刚拖干净的地板上印上一个个皮鞋樱他是决不肯在家换上拖鞋的,理由还是他的审美观点:“本来就矮,穿拖鞋更不精神了。”

其实,有段日子丈夫有点悔改表现,那是在他读博士的时候,一则校园学生都崇拜朴素;二则学业压力实在太重;三则也是过分清贫。丈夫不再讲究,让他洗澡才洗澡,让他换衣才换衣,袜么,白的黑的旧的破的给什么穿什么。我正窃喜于教育的无所不能时,丈夫终于等到了一个补偿自己的机会:去韩国参加一个学术会议,为期不过一周,他却趁我不在家大肆购买,仅白衬衣就一下买了好几件,共花三千多块钱。别人出国赚一点,他却倒贴。我翻出票据严阵以待:铁证在此,岂敢抵赖?

丈夫回来,还没等我发问呢,他倒先叫起屈来:“每天吃饭,我都是活受罪。”原来,在韩国进餐时,须脱鞋盘腿打坐。他脚出汗,虽然每天洗脚换袜,但仍有异味,弄得他每次吃饭便如坐针毡。

此时,我早已忘了自己所为何来,真心地为他难堪起来:“吃饭前,你赶紧回房间换上干净袜子不行?”“每天都是从会场直接去餐厅,哪顾得上?我带的袜子也不够,还好我的衬衣足够换洗。”我赶紧三缄其口,心下在想:下次去日本,一定记得给他多装几双袜子。

也是这一次,丈夫破天荒地给我买了些女人的小玩意:两个发卡,一串项链和一只手镯。虽不值几个钱,但项链和手镯是石头做的,洁白晶莹,正如丈夫这人,朴拙而清澈。

时间长了,不再干涉他,渐渐他就穿出自己的风格来。在外听了赞美之词,回来就灌我的“迷魂汤”:“别人都说是你把我打扮得好哩。”

也是近墨者黑,公共场所再见到男士衣冠不整,便有点腹诽,认同丈夫的观点:衣着整洁,是自尊,也是尊重别人。

丈夫如此爱美,逼得我这“黄脸婆”也不敢过于邋遢,再忙再累,日日必得把家和自己收拾得光鲜亮丽,和同样光鲜的丈夫出门,常让别的夫妻侧目,和我们熟悉的就把羡慕说出口:“你们总这样年轻。”我们相视一笑,我便忘却他因为爱美附加给我的种种辛劳。想起婚后分离的每次相聚,丈夫进得门来,总是从头到脚洗得清清爽爽,才揽我入怀。他的理由很简单:“有这么美的老婆,我必得提着劲才配得上啊!”此时,觉得“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实在有些偏狭,男也为悦己者容,丈夫爱美,就是对爱的另一种诠释:珍爱自己,便是珍爱家人,珍爱这份平凡的生活。

今夜,我在电脑上敲完此稿,丈夫等着我小别后的缠绵,拥我入怀,一会儿又轻轻推开我,向卫生间走去。我知道他要干什么:怕他的烟味破坏了浪漫情调,他去刷牙,然后用希希爽口液漱口。

我大叹:丈夫的“臭美”真是无所不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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