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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家的丈夫

钟教授: 您好!

我今年28岁,半年前我发现丈夫经常很晚才回家,开始怀疑他在外面有情人,但他一直矢口否认有这么一回事,说只是生意场上的应酬。直到某日我发现了他写给情人的信后,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要他看在女儿的份上离开那女人。开始时他答应我,让我给他时间,他会离开她的。然而过了三个月,他仍是夜夜很晚才回家。某日,我和他争执起来,问他为什么当初要和我结婚,没想到他竟说:我根本不爱你,我和你结婚是因为你有了我的骨肉。最近,他连家也不回了,并声言要离婚。真没想到,自己的婚姻是如此失败。假如离婚了,女儿跟他生活,我怕女儿会受虐待或学坏,毕竟她才四岁,什么也不懂;若女儿跟我生活,恐怕我很难养好她。我现在不敢告诉我的父母,一来怕增加他们的烦恼,二来在我们开始交往时双亲就反对我们的结合。现在我感到很无助,不知该怎么办。

山西彷徨的人

彷徨的人:

你目前的心情我很理解,谁不想家庭和睦,夫妻恩爱白头偕老?然而,你的婚姻从一开始就已潜伏着危机,这根本的原因是未婚先孕。未婚先孕,在部分人的心目中(包括未来的丈夫)可能会认为你是一个轻薄的女子;而造成未婚先孕的另一方(男方)可能是感情不专一的人。可见,未婚先孕的直接受害人多是女性。虽然,目前有部分人认为试婚好处多,但未婚先孕的害处是显而易见的。

你的丈夫既然不爱这个家或者他根本不爱你,你无论如何委屈求全对你都是不利的。他今天可以抛弃你,明天也可以做一些使你更难以接受的事。因此,他能越早暴露他的本质,对你来讲越是值得庆幸的事。记得有一个生活中的故事:一家三口,妻子为了协助丈夫做生意,从不太景气的单位回到家中照顾丈夫、儿子,但丈夫却鬼迷心窍,跟了一个有钱的女人。可能是良心的鞭挞吧,丈夫提出用金钱补偿她的损失,但是,她回绝了忘恩负义的丈夫的“好意”。她一切从头开始,从帮人家做钟点工起,逐渐做到有十几个员工的小老板。虽然这个过程充满了艰辛,但她却保住自己的人格、尊严。你今年才28岁,据有关的资料,人的平均寿命已达70岁,相对你这个年龄而言,正是成熟、精力旺盛的开始,只要你给自己信心,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

至于女儿,我想你应带着她一起生活。让不负责任的男人带一个才四岁的孩子是不可能培养、教育好她的。当然,开始重新生活时会遇到各种困难,但你还有父母、兄弟、姐妹、朋友。虽然父母在你们开始交往时就反对,但毕竟你是他们的女儿,是他们一手抚养起来的。俗语说:“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你的父母一定会原谅你当初不明智的做法,会接纳你,帮你渡过难关的。

法律规定,离婚双方都应对未成年的子女负起抚养的责任。离婚后你应要求不爱家的丈夫每月给女儿一定的抚养费,直到女儿长大成人。若他不同意,你可以求助当地的妇联或法律部门。

钟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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